□記者王悅生實習生王夏威張保富文圖閱讀提示在鄭州的君悅城小區內有個獨棟的3層小樓,是河務局社區服務中心,不過,最近有居民向大河報投訴,這個3層小樓占壓了小區的地面停車位,而且該樓位於消防通道的拐彎處,大型消防車在此很難拐彎,鄭州市規劃局已認定其屬違建。但是,該樓是否該按違建拆除,小區居民意見不一,有居民說“既然是違建就該拆除”,也有人說“社區服務中心離居民樓近,去辦事很方便,不該拆。”
  記者瞭解到,居民小區尤其是老舊小區的社區辦公用房“無處安身”,在鄭州已不是個案,從2003年至今,鄭州相關部門曾連續4次對此下發文件,但這一民生難題為何至今未得到有效解決?記者進行了調查。
  【投訴】違建房建在消防通道拐彎處
  3月28日中午,記者來到位於經一路與紅專路交叉口的君悅城小區.在該小區4號樓旁,能看到一個紅色牆體的獨棟3層小樓,樓門口掛著一個牌子“河務局社區服務中心”。這個獨棟樓與居民樓離得很近,中間隔著一條小路,是君悅城小區的消防通道。
  該小區的居民楊先生告訴記者,他曾到市規劃局查詢過小區的規劃圖,這個獨棟小樓所處的位置本來是社區的地面停車位,“小區有近2000戶居民,本來停車位就不夠,還被這棟小樓占了一部分,停車更難了。”根據楊先生從規劃部門拍攝的君悅城小區規劃圖((2006)鄭城規(許)字第321號)顯示,這棟小樓占的位置確實是小區規劃的停車位。
  楊先生說,這個獨棟小樓正好處在小區消防通道的拐彎處,而這個拐彎處是獨棟小樓和居民樓之間距離最窄的地方,只有約4米寬,大型消防車很難在這裡拐彎,更別說在此回車、調頭了。記者瞭解,根據我國《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為了防止火災時建築物的構件塌落影響消防車道正常作業,高層小區的消防車道距離居民樓的外牆應大於5米,而且消防通道的本身寬度應不小於4米。
  【現狀】社區辦公用房被認定為違建卻沒拆除
  3月28日,鄭州市規劃局監察支隊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2月20日左右,接到居民投訴後,該支隊派了執法人員到現場查看,並瞭解到這個掛著“河務局社區服務中心”牌子的獨棟建築未經批准於2012年9月建成,用途為社區活動室,屬於違法建設。隨後,執法人員在該棟建築上張貼了停止違法行為的通告,並將該處違建納入了“已建成社區違法建設整治台賬”,還將該違建的查處轉交給了金水區查違辦和豐產路街道辦事處。
  但是,3月28日下午,金水區查違辦的工作人員回應說:“沒有接到過鄭州市規劃局監察支隊針對該違建的拆除通知。”對此,鄭州市規劃局監察支隊的工作人員解釋說:“我們的工作主要是查,確定市民舉報的建築是不是違建,至於何時拆除,要去找區里或者街道。”
  聽說規劃部門準備拆除這棟違建樓,君悅城小區也有居民提出:“社區服務中心是為居民服務的,去辦事很方便,雖然是違建,但是不該一拆了之。”豐產路辦事處負責君悅城小區的網格責任人徐女士也認為:“社區的辦公樓是為居民服務的,建成後又不是為了做生意。”
  【回應】社區稱“走規劃手續有難處”
  3月28日,金水區豐產路辦事處城管科的工作人員王剛(音)向記者解釋說,君悅城小區規劃時曾設計有社區辦公用房,可能是開發商為了增加綠化率等考慮,把社區辦公用房建在了地下一層,但是社區在地下一層辦公不太方便,最後,為了群眾辦事方便才建了這個樓。
  王剛稱,現在這個事已報市規劃局立案,目前正在處理,至於是拆除還是罰款還未定。
  對此,河務局社區的楊主任告訴記者,當時蓋這個社區服務中心是由開發商提供的土地,和開發商是有協議的,“建社區辦公用房,有關領導都有批示,做這種公益事業(建社區辦公用房),如果非要走規劃手續,我們確實有難處。”
  【困境】社區辦公用房背後有利益考量
  昨天下午,記者再次來到君悅城小區探訪。河務局社區的楊主任說,目前,相關的(規劃)手續已報給了市規劃局。
  豐產路辦事處居民科的李科長介紹,居民小區的社區辦公用房“無處安身”,在鄭州不止一個小區有這樣的難題,很多社區居委會都很頭痛,現在的河務局社區服務中心也是和開發商交涉多次後才建起來的,“在一次座談會上,我曾專門向有關領導反映過這個事,希望引起市裡的重視,也希望大河報幫忙呼籲一下。”
  記者瞭解到,為解決這一難題,鄭州市相關部門從2003年至今已連續4次發文,其中,最近一次是鄭州市規劃局在2012年2月下發的《加強社區服務中心規劃建設的通知》,要求各級規劃部門深刻認識社區服務中心工程規劃、建設的重要性,依法對社區服務中心進行選址、審批,必鬚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嚴格要求配建社區服務中心,明確社區服務中心的規模。不過,對建成時間較早的老舊小區,社區辦公用房如何解決,該通知卻未提及。
  對此,李科長說,雖然有相關規定說新建小區必須按規定配備社區服務中心,但是一些開發商出於利益的考慮,經常鑽法律的空子,比如,把給社區的辦公用房設在地下室或者分散在多個地方,而很多地方比如地下室根本不具備辦公的條件,居民去社區辦事經常摸不著路;還有些建成時間較早的老舊社區,當初規劃時就沒考慮到這一點,現在要找地方給社區辦公,更是困難。
  他山之石不配足社區辦公用房不准售房
  記者瞭解到,社區辦公用房不足的難題,在全國其他城市也存在。北京對於一些用房資源緊張的老舊小區,會採取購買已有房屋的方式,給社區辦公用房“找地兒”,新建小區在規劃時必須把社區服務用房面積作為一項硬指標,面積不達標的將無法通過審批;在南京,凡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未按規劃要求建設的新建住宅小區,不准出售。  (原標題:千呼萬喚始建成身份尷尬或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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